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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钢铁限产提前至10月12日 建筑工地停工 |
发表于:2017-10-12 16:36:19 |
10月11日下午,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十月份空气质量改善措施的通知,通知表示:鉴于十月份我市完成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目标形势严峻,且经预测10月13日、19日我市将经历重污染天气过程,决定对钢铁等重点工业企业错峰限产时间由2017年11月15日提前至2017年10月12日0时,要求全市钢铁企业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下发前,钢铁企业执行烧结(球团)装备停产50%的停限产措施;待全市钢铁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下发后,严格遵照其执行。通知同时要求自2017年10月12日0时起至2018年3月15日,各类建设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拆除)施工一律停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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