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产品分类 |
|
 |
联系我们 |
|
电 话:024-86627936
传 真:024-25318143
联系人:李月阳 13889268848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沈胡路机床城工业园2期20-2号
电 话:024-25318430
传 真:024-25318143
联系人:叶硕阳 13940452502
地 址:沈阳市红旗台钢材市场B区28栋1号
邮 编:110032
邮 箱:sy_fangda@163.com
开户行:工商银行崇山东路分理处
帐 号:3301009409245059166
|
|
|
 |
热点新闻 |
|
|
天津关于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
【天津关于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将天津市工商业峰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调整为4:1,即高峰电价在平时段电价的基础上上浮60%、低谷电价在平时段电价的基础上下浮6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按变压器容量(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浮动。农业用电峰谷分时价差、居民煤改电采暖峰谷价格政策暂不做调整。 |
〖 打印 〗 〖 关闭本页 〗 |
|
|